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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讨债律师:个人破产试点中的债务豁免与重生路径​

来源:常州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2025-11-28 21:03:27    阅读量:  

  常州讨债律师:个人破产试点中的债务豁免与重生路径​

  近年以来,我国在深圳、浙江、江苏等地开展个人破产试点,为诚信债务人提供了摆脱债务困境、重新出发的法律途径。个人破产并非 “逃债工具”,而是通过合法程序对债务进行清理与豁免,同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债务关系的公平了结。​

  个人破产的适用条件有严格限制。试点地区规定,申请人需具备当地户籍或连续居住满三年,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需证明自身无转移财产、恶意逃债等行为。例如,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导致经营失败,负债远超资产,且诚信履行还款义务但确无清偿能力,可申请个人破产。​

  债务豁免的范围与程序是核心内容。破产申请经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清理债务人财产,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清偿完毕后,对剩余未清偿的合法债务(如信用卡欠款、普通借款),法院可裁定豁免,但赡养费、抚养费、罚金等债务不得豁免。同时,债务人需遵守一定期限的 “行为限制”,如不得高消费、不得担任企业高管等,期限一般为 1-3 年。​

  申请人的实操准备与注意事项。申请前需全面梳理资产与债务,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债权债务等,如实申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债务凭证、资产清单、诚信承诺书等;可委托律师协助制定破产方案,提高申请成功率。需警惕 “虚假破产” 风险,若隐瞒财产、虚构债务,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个人破产是诚信债务人的救济途径,需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完成债务清理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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