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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要账公司:遗产债务的清偿规则

来源:常州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2025-11-28 21:01:38    阅读量:  

  常州要账公司:遗产债务的清偿规则

  继承遗产不仅意味着获得财产权益,也可能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厘清清偿规则是避免继承纠纷的关键。根据《民法典》第 1161 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这意味着 “父债子还” 并非绝对,继承人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法律规定,需优先清偿丧葬费用、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再清偿普通债务(如借款、货款等)。若遗产涉及多个继承人,清偿责任按继承份额比例分配,共同继承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被继承人遗产价值 50 万元,欠税款 10 万元、普通债务 60 万元,继承人仅需以 50 万元遗产先清偿 10 万元税款,剩余 40 万元按比例偿还普通债务,未清偿的 20 万元无需额外承担。​

  继承人的权利保护与风险防范同样重要。首先,继承开始后应及时清查遗产与债务,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避免遗漏隐性债务;其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后无需承担任何债务;再次,对被继承人的非法债务(如赌债、高利贷超出法定利率部分),继承人可拒绝偿还,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特殊场景的债务处理需格外注意。若遗产为不动产且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继承人需在清偿抵押债务后才能取得完整产权;若被继承人债务存在争议,继承人可要求债权人提供债权凭证(如借条、合同),对虚假债务或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有权拒绝清偿。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保留相关证据,规范履行清偿程序,避免因债务问题影响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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